投稿《上海地方志》需要什么條件?
來源:優發表網整理 2025-09-25 17:50:55 344人看過
《上海地方志》雜志是一本在歷史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由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主管、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主辦的期刊,創刊于2016年,國際標準刊號 ISSN:2096-2444,國內統一刊號 CN:31-2122/K。
《上海地方志》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項目背景和目標: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紹基金項目的背景和目標。說明該項目所屬的研究領域以及解決的具體問題。
<二>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三>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四>文稿中圖、表和照片力求精簡,一般不超過6幅。圖表用計算機清晰的打印出來(將繪制好的圖存于磁盤中寄給本刊),表格形式為三線表,并寫明圖名(標有圖注)、表名。
<五>限于人力等原因,本刊不予退稿,審稿周期3個月左右,敬請作者諒解并請自留底稿。
<六>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七>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
<八>參考文獻著錄必要的、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文獻。建議著錄本刊前期發表的相關成果。文獻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參考文獻一般不得少于8篇。
<九>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3個月不寄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十>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該雜志旨在推動歷史理論與實踐的創新與發展,為廣大歷史工作者、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主要是探索歷史規律,服務歷史實踐。通過發表高質量的歷史研究成果,促進歷史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為歷史改革與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聲明:以上內容來源于互聯網公開資料,如有不準確之處,請聯系我們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