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現代服裝早已遠遠超越了遮體御寒的基本作用,其功能已經延伸到社會、文化和精神領域。服裝設計已發展成為一門綜合類藝術,是設計師運用各種工藝元素、手工技藝,以色彩、圖案、形狀組合形成的具有美感和個性的產物,其過程體現了設計師的獨特創意和個性風格表達,是智慧創造的結晶。服裝設計的成果是具有審美價值的藝術品,更是能為企業帶來高額回報的知識產品。我國作為服裝生產大國,保護原創服裝設計,激勵創新投入,對繁榮我國的服裝設計產業大有裨益。世界上包括美國和歐盟在內的許多國家對服裝設計都給予知識產權保護,理論發展和保護模式各有千秋。我國對服裝設計的保護主要根據現行的著作權法、專利法和商標法等進行,多種保護模式和路徑各有利弊、互有交叉。本文擬對服裝設計的中外立法和保護模式予以比較分析,并結合近期熱點案例進行探討。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
知識產權雜志, 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學術研究、專題評述、實踐探討、百家爭鳴等。于1987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