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典當是出讓抵押物的一種借貸經濟活動。這種典押借貸,債務人只是將抵押物的使用權在債務期限內出讓給債權人。西夏《天盛改舊新定律令》中專列《當鋪門》詳細規定了西夏的典當制度。通過出土典當契約證實,西夏民間典當經濟活動基本遵循《天盛改舊新定律令》的法律規定,同時西夏的典當借貸利率基本在50%以下,沒有超過法典“本利相等”的最高限定。抵押典當借貸的利率要比無抵押的信用擔保借貸利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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