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與檢驗醫學》計量使用與統計學要求
作者:《實驗與檢驗醫學》編輯部 不詳
摘要:計量使用要求:計量單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凡有單位符號者應使用符號,如'天'為'd','小時'為'h','分'為'min','秒'為's'等,長度單位分別用'm'、'mm'、'cm'等等;量的單位嚴格按標準執行,如物質濃度統一用'L'而不用'ml'。數字:請執行GB/T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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