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美國特朗普政府的重要經貿外交成果,《美墨加協定》被稱為是美國21世紀貿易協定的新范本。《美墨加協定》延續(xù)了美國對貿易對象國進行區(qū)別對待的傳統(tǒng),對非市場經濟國投資者和國有企業(yè)的貿易投資行為進行嚴格限制,甚至開始在區(qū)域層面推廣針對非市場經濟國的“毒丸”條款,這嚴重損害了二戰(zhàn)以來多邊貿易體系中的非歧視待遇原則。《美墨加協定》非市場經濟國的特殊規(guī)則違反了條約不對第三國施加義務、區(qū)域貿易協定應更自由化以及善意原則、禁反言等國際法規(guī)范。基于此,應從國際法角度認識并解決《美墨加協定》對非市場經濟國的不當約束。作為利益相關方,中國一方面應積極回應所謂“非市場經濟國”的指責,另一方面以維持和完善公平競爭秩序的方法推進國內市場經濟改革,并以法治的理念深化中國和美洲國家的經貿關系,堅定不移地捍衛(wèi)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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