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審查程序的路徑選擇
作者:周萍 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廣西南寧530023
摘要:結合對2012年刑訴法下庭前審查程序制度利弊分析,本文立足于我國的法律實踐和法律文化思維,劍走偏鋒另辟蹊徑,認為應充分肯定1996年我國刑事庭前審查程序存在的價值,至于存在的不足,是完全可以通過制度的改革加以彌補,應當在保留“主要證據復印件主義”起訴方式的基礎上改革我國刑事庭前審查程序,增強庭前審查程序的生命力和活力,賦予其多重功能,使之能實現庭前審查程序所應具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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