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對他們的審判,體現了我國司法機關堅持公正司法的決心,體現了我國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但我們同時要反思的是:這股黑惡勢力何以坐大成勢,何以到今天才得到嚴懲?劉漢、劉維黑惡犯罪,時間跨度近20年,僅就其殺人犯罪而言,其最早的一起是距今16年,最近的一起是距今5年,為什么到近年才將他們抓捕并予審判?筆者認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黑惡勢力搞錢權交易,尋找"保護傘"。黑惡勢力要生存和發展,他們習慣的做法必然會通過錢權交易,在國家體制內的工作人員中尋找"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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