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審查基準是就業性別歧視案件司法推理的核心環節和本質內容。中國原有審查基準受制于民事案由制度,在就業性別歧視案件中形成了勞動爭議、侵權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等不同的審查基準。原有審查基準存在模糊和混亂之處,內容粗疏單薄,削弱了司法對于就業性別歧視案件的救濟功能。鑒于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把"平等就業權糾紛"增加為獨立民事案件案由,由此亟需建構統一、完整和精確的審查基準。本文旨在重構就業性別歧視案件的司法審查基準,將審查基準厘定為事實判斷、價值判斷和外部因素考量三階段,并在每階段設定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邏輯更為嚴密、保障更為周延的分析框架,以期在具體個案中適用該審查基準,獲得兼具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妥適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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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研究論叢雜志, 雙月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三孩生育政策”專題、實證研究、婦運觀察與史學研究、圖書評介等。于1992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