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傳統知識產權歷史發展的理解,技術與商業都是知識產權變化的推動力,而真正將技術革命與商業貿易相互勾連起來的是商業模式的變遷。商業模式的變遷表明商品交換行為的變化,而商品交換行為正是知識產權的運用行為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體現,三者環環相扣,彼此支撐,最終投射進法律規范層面,即是知識產權的歷史演變。而數據庫商業實踐與法律構造不過是這一古老邏輯的新展開。在中國,近乎空白的個人數據法律保護現狀和相對殘缺的數據庫法律保護,演化出一種'低法治狀態'下的數據保護狀況,其與中國目前蓬勃興起的數據商業形成了某種難以言述的脆弱平衡,這一脆弱平衡所塑造的法律現實環境反過來又成為大數據及商業興起的最重要的外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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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社會科學雜志, 半年刊,本刊重視學術導向,堅持科學性、學術性、先進性、創新性,刊載內容涉及的欄目: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于2006年經新聞總署批準的正規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