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隨著金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借助數字技術的跨境金融服務增多。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跨境金融服務包含四種模式,即“商業存在”模式、“跨境交付”模式、“境外消費”模式、“自然人流動”模式。其中,“跨境交付”模式跨境金融服務表現為在一個國家獲得金融牌照,通過數字平臺,為其他國家個人、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本文主要討論數字環境下“跨境交付”模式的跨境金融服務監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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